从宋襄公、法国国王约翰二世的经历,看战争中的人性光芒
2000多年前,孟子用“争地以战,杀人盈野;争城以战,杀人盈城”来形容战争的残酷。那么,战争何时才能消亡?
马克思主义认为,在阶级社会中,战争是一种直接为政治服务的工具。有人解读,只要阶级存在,战争也就会存在。但为了限制战争的破坏,人类必须谨慎地对待和预防战争。
受到君子文化的影响,加上先秦时期贵族精神的余韵流风,中国早期的一些战争注重讲求礼仪和风度。
特别是在春秋时代,各个诸侯国之间的战争多为争霸,而非后世的灭国之战,战争的杀伤程度和酷烈程度相对有限。战争的双方都希望能够堂堂正正地击败对方,让对方心服口服。因此,战争有一套礼仪流程,如下战书、接待对方使节、商讨参战人员数量和作战地点、时间等。
晋文公在和楚国争霸时,为了感谢楚王当年的恩情和自己许下的诺言,主动退避三舍,然后才发兵作战,最终在城濮之战中战胜楚军,取得霸主地位。
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,率先占据有利位置,完全可以在对方渡河的过程中出击。但是,他坚持“不鼓不成列”“不以阻隘”的传统作战礼仪,坚持等对方完成战斗队形后再出击。最后,宋襄公被打败,自己的大腿也受到严重伤害。
回国后,大臣和国人都责备宋襄公,但他仍然认为自己不攻打受伤的敌人、不俘虏年老的士兵、不乘人之危是正确的。
在世界其他文明中,也有遵守礼仪和道义的战争。
亚历山大东征时,为了“荣誉地取得胜利”,拒绝夜间偷袭大流士的军队。大流士却因为害怕被偷袭,而命令士兵夜间不得休息。这一决定使本来占尽优势的波斯士兵在疲劳、恐惧中被拖垮了。等到黎明来临之际,亚历山大率领精力充沛的军队大举进攻,波斯军队很快陷入混乱。
对荣誉的重视,也孕育出欧洲中世纪的骑士精神,提倡忠诚、勇敢、恪守信义、不攻击非战斗人员等。
英法百年战争中有一场普瓦捷会战,英国大胜法国,并俘虏了法国国王约翰二世。英国为了得到大笔赎金,允许约翰二世回国筹集赎金,但必须把他的儿子留下当人质。不久,作为人质的王子路易一世逃脱了英国的监禁。约翰二世得知此事后自愿返回英国重新成为一名囚犯,严格遵守了骑士的精神信条。
进入近代,“绅士战争”走向衰落。霍布斯在《利维坦》一书中甚至声称:“暴力与欺诈在战争中是两种主要的美德。”《战争论》作者克劳塞维茨也说:“在像战争这样危险的事情中,从仁慈产生的这种错误思想正是最为有害的。”
即便如此,一些近现代战争中依然存有高尚的人性光芒。比如,世界反法西斯阵营在二战中遵守国际法和战争准则,不滥杀俘虏,避免伤及无辜平民,不刻意毁坏军事设施之外的人类财富,折射和涵养了宝贵的精神品格。
兵者,凶器也。正如孙武所言:“是故百战百胜,非善之善者也;不战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。”即便战争不能避免,交战双方也应该遵守人类道德良知的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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